2009年6月18日星期四

龙志:邓玉娇案案外风云——南方都市报(6月17日)

【转帖按语】邓玉娇案件与邓玉娇事件性质不同,参与人的角色也不同。案件中的邓玉娇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律师是委托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警方则是侦查犯罪的行政机关。但在事件中,上述人等与学者网友一样,都变身为公共事件当事人。随着一审判决做出,案件似已尘埃落定,事件却远未结束,需要总结之处很多。研究和探讨的前提,是了解真相。龙志的报道还原了记者眼中的事件过程,南都品格和记者的功夫,值得敬佩和称道。希望看到探讨和交流,对专家、记者、邓家亲属乃至对当局,别进行攻击和谩骂。站在道德制高点被情绪牵着走,有百害而无一利。

  我关心的一些事实,报道没交代清楚,可能是职业局限所指——官方不会泄露真实想法。当局的行为用意是什么?解聘律师前是否已有“定罪免刑”的默契?21日下午滞留野三关镇派出所接受了什么调查?调查是否以阻断与律师的联络为目的?都还有待还原。按说,张树梅不是犯罪嫌疑人,警方无权也没必要在会见当天对她“调查”。张树梅午前在饭桌上被派出所长谭静叫走,回巴东要三个小时车程,她很难一直呆在派出所内“接受调查”。成都电视台5月30日视频(我博客上有),邻居证实当天下午她曾在多名警察的“陪同”下乘警车回家“取衣服”,说明她不可能一下午都“在派出所内接受调查”,随后发生了内衣清洗证据灭失等事实——须知夏霖已关照不要动女儿“衣服”,清洗显然是有意为之目标明确。我认为,假如张树梅没有被谭静领回“调查”,而是等候夏霖会见结束,事态的演变会很不一样。

浦志强 2009年6月18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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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志:邓玉娇案案外风云——南方都市报(6月17日)

一起普通命案如何一步步成为广受关注的公共事件

  昨日,邓玉娇一审判决被免于刑事处罚。当她和母亲张树梅一起走出巴东县法院大门时,身后这一个多月的纷纷扰扰,被抛在了公堂上,惟有门口还围着上百民众和媒体记者,久久未能散去。公诉人的起诉状再次表明,这只是一起十分普通的刑事命案,但案件从披露以来可谓一波三折、扑朔迷离,从案情本身到“案外生枝”都在引发舆情关注与争议。一起发生在偏僻小镇的普通命案最终演变为广受关注的公共事件。

“特殊服务”之争

  5月12日,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在接受记者们采访时提到“特殊服务”;5月18日,巴东警方案情通报,将“特殊服务”修改为“异性洗浴”服务,同时否认有接受上述媒体采访

  5月10日晚上8时许,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后,从容报警。在涉及“女服务员”、“政府官员”、“洗浴中心”、“特殊服务”等敏感词的强劲冲击下,这起被当地公安机关认为,“从情节、破案难度来说,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意料。

  8天后,巴东警方公布案情,将“特殊服务”改为“异性洗浴”,更是激起舆论争议。是媒体报道失实还是另有隐情?从当事双方的讲述中,可以厘清事件发展的脉络。

  据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称,巴东县警方刑侦技术人员于凌晨赶到现场。一同前往的还有巴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邹天毅,他在办公室向南方都市报记者回忆说,县领导对此很重视,所以,当晚他带领长江巴东网记者跟随过去。他的目的显而易见,但事后证明,政府并没有抢占到舆论先机。

  5月11日中午,《恩施晚报》、《楚天都市报》以及《三峡晚报》三名记者赶到野三关采访。据南都记者多方消息证实:当天下午4时左右,三路记者在龙泉宾馆四楼找到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表明身份后进行采访,宋俊证实了邓贵大命丧娱乐城一事,同时认为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不便于透露更多细节。

  当天晚上10时许,邹天毅等一行在野三关镇“风云网吧”找到正在写稿的记者,希望不要报道此事,但遭到拒绝。

  5月12日,《恩施晚报》以《野三关招商办主任丧命娱乐场所》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当日11时34分,长江巴东网刊发了《野三关镇一娱乐场所发生命案,行凶女子已被警方控制》。

  后者最先到达现场却没有抢发信息,邹天毅解释说,由于命案正在侦破当中,写好稿子后,需要送到公安机关核查,所以耽误了时间。

  5月12日上午,上述几名记者在邹天毅的带领下,第二次来到野三关派出所。在所长谭静的办公室,记者们集体对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派出所所长谭静进行采访。

  采访中,宋俊介绍了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并提供了其中两个细节:一是案发前,涉案人员黄德智曾向邓玉娇提出“特殊服务”要求;二是争执发生后,邓贵大曾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当日中午,记者们在该镇星火大酒店吃饭时,对宋俊提供的两个细节再次向办案民警进行了确认。

  5月13日,上述几家媒体陆续刊发追踪报道,官员索要“特殊服务”一词见诸报端。网络上,强烈的民众情绪正在酝酿当中。

  5月18日,巴东警方案情通报,将“特殊服务”修改为“异性洗浴”服务,同时透露,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否认有接受上述媒体采访。

  案发后,雄风宾馆梦幻城洗浴中心涉嫌色情服务被查。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解释“异性洗浴”时认为:特殊服务,或者异性服务,也许很多人理解为色情服务,性交易。但是这个案件当中,交易还没有发生,所以我们不能把它定为别的,只能定为异性洗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追究“特殊服务”和“异性洗浴”之间的差别,对案子侦破毫无意义。

  杨立勇认为,“邓玉娇案经得起考验,至于舆论炒作,我们的应对就是客观公正,这是最好的应对,在最终给公众一个真相。”

医院里的经历

  司法精神病鉴定由家属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邓玉娇后来解释自己哭喊“爸爸,他们打我”,是指案发当天她觉得邓贵大他们要打她

  关于邓玉娇被送往恩施州优抚医院接受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过程,由其母张树梅在家中向南方都市报记者叙述,时间是5月16日下午4点多。

  “精神病鉴定,是我们主动提出来的,”张树梅说。10日晚上,接到邓玉娇电话后,她赶到雄风宾馆。之后,野三关派出所带走邓玉娇,她也陪同前往派出所。第二天,她回了趟家。在跟家人商议后,张树梅向警方提出要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张树梅解释说,当时想到她杀了人,想救她一命,而邓玉娇确实存在失眠抑郁等方面的问题,从2007年起开始治疗,已经有三年了。

  与此同时,警方在邓玉娇的提包中也发现了治疗抑郁症药物,并且观察到,在审讯过程中,邓玉娇的情绪不正常。

  5月12日下午,邓玉娇被送往恩施州优抚医院做司法精神病鉴定。一同前往的有巴东县、野三关派出所公安民警以及张树梅夫妇。张树梅说,“到达恩施州优抚医院时已经是下午4点多,医院5点半下班,我赶紧给邓玉娇洗了澡和头发,才匆忙办理了入院手续,”张树梅在本子上签了很多字,但她不知道具体内容。三天后,她回到野三关镇。

  在恩施州优抚医院,记者看到了张树梅在入院手续上的签字。副院长杨永新说,邓玉娇入院后精神状况很差,表现为兴奋、躁动、无端发怒、不停地喊叫。更为严重的是,她不吃不喝,甚至踢倒了床边的输液架。

  “为了保证维持生命所需的能量、水电解质,医生需要给她输液,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她进行了保护性约束,而非捆绑。”杨永新说,整个过程,张树梅夫妇都在场。

  随后,这一幕在恩施州电视台《今晚九点半》节目播出,躺在病床上的邓玉娇激动、无助地哭喊“爸爸,他们打我,爸爸……”此画面引发更多舆论的愤怒,有矛头指向医院虐待邓玉娇,医院院长、主治医生电话被“莫名其妙”的网友打爆,最终导致医院不堪骚扰,向公安局提出将其送回看守所。

  “媒体表现出严重的不负责任,”杨永新说,“媒体的本意是激起大家对案件的关注,对邓玉娇的同情,可这样偏颇的画面一播出,煽动了民众情绪的同时,却使医院遭到了误伤。”

  直到5月17日,邓玉娇情绪才有所缓和,开始配合医生的观察和问话,医院也将抢救室改成单人病房,让她住进去。“开始之所以将邓玉娇安排和其他病人一块住,一方面我们没有单间,另一方面便于医务人员管理。”杨永新解释说。而在医院期间,公安机关认为不算羁押期内,也没有派警察守护。

  5月19日,恩施州优抚医院向巴东县警方提出,观察阶段完成,要求将邓玉娇送回看守所。上午,杨永新在病房内问邓玉娇,“你在电视上喊‘爸爸,他们打我’是医院有人打你吗?”

  邓玉娇回答说,不是医院,是在案发当天她觉得邓贵大他们要打她。

  “在医学上,这叫‘闪回’。”杨永新说。他透露,虽然恩施州优抚医院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最终结果还没出来,但初步观察结论是邓玉娇有急性应激性障碍,一般人都有,但她表现得更突出,持续了好几天。

  邓玉娇在出院当天的情绪已经完全恢复,可以正常交谈。好的局面仅仅维持了两天,21日,两名代理律师第一次会见邓玉娇后,认为她情绪非常稳定,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精神问题。22日,当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提审邓玉娇时,仅过了五分钟,她再次崩溃。

  接到电话后,恩施州优抚医院派主治医生赶赴巴东县看守所紧急救治。但最终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并没有出来,杨永新说:“案子后来升级到由恩施州公安局主办,两者之间便没有委托关系了。”

  在昨日邓玉娇案开庭前,两家湖北省内权威的鉴定部门对邓玉娇精神病鉴定的报告也已作出,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律师与媒体

  这一切的前提是:律师和媒体将邓玉娇在会见时所讲述的内容,当成了既定事实

  5月17日,来自北京的两位律师夏霖、夏楠赶到恩施州,与正在医院探望女儿的张树梅夫妇见面,并签署了委托协议,成为邓玉娇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

  今年39岁的夏霖,系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世纪90年代初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在2006年引发广泛关注的“河北小贩崔英杰刺死北京城管”案中,他担任过崔英杰的辩护律师。这一次,他引发了邓玉娇案外的更大风波。

  就在警方做出上述案情通报的当天晚上,他们一行到达巴东县城。两名律师依据此前流传的报道,断定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准备为其做无罪辩护。

  次日,他们见到案发现场休息室外的一名目击者唐某后,有些沮丧,“从现有的情况来看,休息室内确实有目击者在场,强奸一说可能难以成立。”律师夏楠在宾馆房间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说。

  5月21日的会见,让他们重整雄风,中午从看守所出来后,律师夏霖亮出了顺利的手势。在媒体面前,律师们胜券在握而故作高深,夏霖只在餐桌上念了一首打油诗:“巴山楚地一娇龙,神来无影疾如风;今朝踏破巫山顶,明日削平武当峰。”

  “邓玉娇听懂了,你们自己去想好啦。”他说。

  在后来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夏霖说,当日上午会见,他们了解到黄德智在水疗室对邓玉娇进行性侵犯,并在胸罩、内裤上留有物证。这是自案发审讯后,邓玉娇第一次向外界透露细节,使得律师们一扫前日萎靡,重新振奋。

  而中午张树梅夫妇接到派出所电话返回野三关镇后,又让律师紧张起来,夏霖担心上午的会见内容被警方获取,“关键物证”将被“灭失”掉。直到张树梅发来短信称,下午一定赶回来,律师们才安心地去看守所进行下午的会见。

  事实并非如此,当两名律师下午5点多出来后,没有看到邓玉娇父母,律师遂求助媒体和网络。夏霖在镜头前抽噎、流泪,请求媒体和网友前往野三关,看住邓玉娇的家,别让人动任何东西。

  在巴东县看守所门口,急转直下的变化也令媒体一片混乱:尚不明状况的媒体中,有记者马上打电话通知在野三关的同行赶去增援;在律师提出要见巴东县最高长官时,有媒体记者拨通了恩施州副书记电话,称有紧急事情上报,迫使当地公安接见。随后,律师带着媒体记者们乘坐两辆车开往巴东县政府。

  夏霖在车上说:“如果巴东方面重视这件事,处理两个小警察,释放邓玉娇,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出现上述所有状况,这一切的前提是:律师和媒体将邓玉娇在会见时所讲述的内容,当成了既定事实。

  据当天一直守在野三关派出所的《成都商报》记者说,5月21日,湖北省公安厅和恩施州公安局的调查组到野三关镇,下午,张树梅夫妇一直在派出所接受调查。

  张树梅也证实了这一点,她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说,接受完调查后,她回家洗澡。发现邓玉娇的衣服已经发臭,那是当日送邓玉娇到恩施优抚医院后,匆忙中换洗下来的,并且已经浸水。张树梅带回家后一直丢在洗手间。“已经发臭了,我就洗了一下,”张树梅说,她在胸罩上发现了“红斑”,怀疑是血迹,带在了身上。事后辨认这只是衣服颜料的混色,并非血迹。

  即便张树梅详细解释了为什么返回野三关镇,胸罩、内衣为什么被清洗,次日,仍有媒体报道称《邓玉娇案关键证据被毁 放置11天衣物离奇遭清洗》,再次引发轩然大波。

  张树梅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说:“我不信任这些媒体,他们在报道时,甚至没有打个电话来核实。”

网友们的介入

  彼时营救烈女子成为网友的广泛呼声,“屠夫”以实际行动成为众网友的代言人。“关键证据”风波后,邓的母亲张树梅称“他们把案子搞得越来越复杂”,并让记者转告律师,不要被网友牵着鼻子走

  36岁的网友“屠夫”被媒体誉为:饱含激情,却也不乏理智。他最先以公众身份介入邓玉娇案,取得其家人信任后,又联系到律师。随着案外风波的加剧,他却被张树梅认为是搅乱邓玉娇案的元凶。张树梅也通过南方都市报记者转告律师夏霖,远离网友,不要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屠夫”真名叫吴淦,自称福建人。他于15日出发前往武汉,辗转来到巴东。在抵达巴东的第二天即见到了邓玉娇的爷爷及父母,随后说服他们让律师介入。“邓玉娇的爷爷退休前是巴东县法院的法官,曾当过庭长,见面时,他第一句话是问,‘你能不能帮我联系到中纪委的人’?”屠夫笑着对记者讲述。

  屠夫表示,巴东之行受到一家公益机构支助,也是通过这家机构联系到了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霖、夏楠,免费帮助邓玉娇。但后来两名律师否认了这一说法。

  南方都市报记者于5月16日在张树梅家中第一次见到“屠夫”。次日,“屠夫”和张树梅他们一起前往恩施州优抚医院,与院方进行沟通后,探望了邓玉娇,并拍摄了邓的近身照片。

  5月18日晚上,记者看到,律师和家属一行人到达巴东时,“屠夫”也在其中。在餐桌上,律师夏霖送给“屠夫”一句话: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

  这样的评价合乎当时的舆论背景,邓玉娇案在网络关注度极高,且网友观点基本一致:对犯罪嫌疑人的同情乃至赞颂;对死伤官员作风问题的批评以及对警方秉公办案的质疑。营救烈女子成为网友的广泛呼声,“屠夫”以实际行动成为众网友的代言人。

  在21日的风波中,这种激情表现有余,却鲜见理智。南方都市报记者拍摄的视频显示:律师从看守所出来后振臂高呼,“屠夫”马上打电话给朋友说,“发布,发布,屠夫山寨新闻,律师从看守所出来后,说他们丧尽天良,泯灭人性(记者注:律师的原话是”灭绝人性“),加感叹号,用重点字体标出来。”

  而后在电话里,他声嘶力竭地对张树梅吼:“你在哪里?警察有没有在你身边,快叫警察接电话。他会害死你的,你叫警察站住别动,他们会拿东西到你家陷害你。”

  而事实上,此时张树梅正在野三关派出所接受调查,“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张树梅对记者说,直到晚上,他们返回巴东县城,途中被警察拦下,才问起所谓“关键物证”的事,“他(律师)要是不这么一闹,警察根本不知道。”

  “屠夫”夸张的行事作风,受到了质疑,他坦陈,做这件事,他没有私心,只想寻求一个真相。他在网上寻求募捐,却不愿公布明细账目,“只要我问心无愧就可以了。”他说。

  随着事态的发展,邓玉娇案偏离司法越来越远,网络中各种势力也开始出动。“屠夫”甚至接到某网友电话,愿意提供一切资金,只要将邓玉娇父母弄出去“失踪”几天便可。

  经过了“关键证据”风波后,5月22日早上,张树梅在电话里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说,“搞事的就是这个网友,他们把案子搞得越来越乱,越来越复杂。”

  张树梅让记者转告律师,不要被网友牵着鼻子走。当天下午,“屠夫”离开巴东县城。他的离开,并没有使风波平息下来,经过互联网的发酵,已经有网友呼吁集结进入野三关镇,并为邓玉娇立碑,引起当地政府高度紧张。

  至此,案件的走向,偏离了案子本身,各种角色的介入,使得邓玉娇案蒙上了多层色彩,甚至影响到办案和判决的进展。

解雇风波

  在人证物证没有固定前,仅凭当事人一方讲述,便闹出如此大的动静,外界遂质疑律师在作秀。夏霖解释说,向媒体求助和发布信息属于被逼无奈。张树梅则认为“他们丝毫没有站在我们的角度去办案”

  5月23日晚上,两名律师在博客上发表《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前两个钟头,律师夏霖在宾馆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当时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哭了。

  在人证物证没有固定前,仅凭当事人一方讲述,便闹出如此大的动静,外界遂质疑律师在作秀,缺乏专业素质。夏霖解释说,作为侦查阶段律师,他没有调查取证权,从邓玉娇的讲述中,他认定有重大冤情,而警方又没有往那方面调查,向媒体求助和发布信息属于被逼无奈。

  提及他们向外界强调邓玉娇没有精神病的初衷,夏霖后来对《财经》记者说:“我不能让他们以精神病为借口把邓玉娇再次送进恩施优抚医院。”

  而对邓玉娇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是由家属考虑后向警方提出,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张树梅自始至终认为,女儿有失眠抑郁症状。在鉴定结论尚未出来之前,甚至认为,这是邓玉娇的救命稻草。这场闹剧最终导致两名律师被委托人解雇。

  “他们丝毫没有站在我们的角度去办案,不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张树梅表示,在邓玉娇带到派出所后,她陪同前往,“整个过程,我都在场,邓玉娇有没有被强奸,难道我不知道吗?”

  导致这种对立的情况的原因,5月22日,在巴东县武装部附近的餐馆里,与众多媒体记者吃饭时,律师夏楠表示,这是出于对警方的不信任。  有迹可循的是,当天早上,南方都市报记者接到张树梅电话约一小时后,律师打来电话称,张树梅揣有重要物证被警方控制了。律师呼吁众媒体前往武装部大院解救张树梅。

  而在电话中,张树梅表示,她正在接受恩施州公安局领导问话。记者赶到武装部大院时一切正常,邓玉娇继父也表示,没任何异常。

  律师夏霖对此解释说,判断失误。

  颇具戏剧性变化的是随后的解雇律师风波:5月23日上午10点多,张树梅还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没有决定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律师见面。但在下午4点左右,张树梅忽然致电夏霖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再面谈。

  被解雇的律师并没有离开巴东,5月25日,在两名新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邓玉娇时,夏霖也向警方递交了《控告状》。

  “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主要是因为到5月25日,邓玉娇14天的拘留期满,次日当地检方可能就要批准逮捕邓玉娇。我们以代理律师身份进行控告,就是为了阻止这件事情。”后来他向媒体解释说。

  此外,夏霖还向警方递交申请,要求第二次会见邓玉娇。在媒体的关注下,固守在巴东县城的律师动静越来越大。与之相比的是,两名新聘律师会见邓玉娇后,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巴东县公安局提出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要求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5月27日0时44分,长江巴东网发布消息称,警方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由拘留改为监视居住。该消息称,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鉴于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直到昨日庭审,邓玉娇首度公开露面。

案外角力

  在张树梅致电律师夏霖称政府消息不实,希望面谈时,政府也找到了她。5月23日下午,张树梅在电话里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关系,随后正式发布消息称,与律师解除关系

  位于长江边上的巴东县城,从没有受到如此关注。

  这是政府始料不及的,坐在办公室里,巴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邹天毅对记者感叹说,政府本以为做到公开公正,却控制不了事态的恶化。

  案发当晚,他带领长江巴东网的记者赶到现场却迟迟没发布消息,便注定了后面的结果。

  一直到5月18日,警方通报案情。其间巴东县政府对邓玉娇案一直无动于衷。21日,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就“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及公众关注的问题接受了恩施日报记者张明专访。

  当邓玉娇案风波越闹越大时,巴东县政府称,每天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新案情。而恩施州当地媒体则每天晚上守在电脑旁,通常是在午夜凌晨过后,等来这份所谓的新闻发布会稿件。

  5月23日0点40分左右,当地媒体等来的重要通稿内容是: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南方都市报记者获悉这份通稿后当即向张树梅求证,她在电话里惊愕地说,根本没有这回事。事后她又说,只是有解雇律师这个想法,但还在考虑当中。

  直到早上8点多,张树梅打来电话仍称,她还没有决定跟律师解除关系。

  当记者问欧阳开平,家属尚未同意,政府便发布解除律师关系的信息,难道不怕引来公众质疑吗?

  他回答说,有吗?会吗?

  就在这位新闻发言人懵懵懂懂的回答之后,5月23日中午,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巴东县城内打响,参战双方分别是巴东县政府和律师夏霖,而决胜的筹码在于张树梅。

  在张树梅致电律师夏霖称政府消息不实,希望面谈时,政府也找到了她。迟迟不见张树梅的到来,夏霖在宾馆内坐立不安。他的担心终于在下午4点多发生了,张树梅在电话里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她也一改上午对媒体的说法,正式发布消息称,与律师解除关系。

  结果显而易见,巴东县政府胜了。此后,张树梅便不知所终,她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说,搬到山上一个亲戚家住,不想被外界打扰。

  记者们发现,与案情相关的人皆无法联系上,官方人士对此案情况也是讳莫如深,被问得急了,就干脆说:“这个案子太敏感了,具体的情况我也不知道。”甚至,连负责发布消息的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也根本不接电话了。

  打着各种名目的网友纷纷涌入这座鄂西小城,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被野三关镇当地政府组成的联防队打伤。一名知情人说,当地群众对媒体非常嫉恨,认为是他们把事情搅得乱七八糟。此后,在强大压力下,媒体陆续撤离巴东。

  但律师和政府的暗战还在继续。除了华一律师事务所连夜赶来增援的两名女律师;一些公益机构负责人也以个人身份前来观察;最后几天,从北京抵达巴东县城的律师多达5人。一直到5月28日,律师们才离开巴东。

  另一边,湖北省公安厅调查组进入巴东;有消息称,巴东籍副县级官员皆赶回县城;公安部也派员前来督察。

  “都在增兵,要是能把双方阵营的动作记录下来,可以拍成电影了,相当精彩。”一位媒体记者观察说。

  当这些案外风波甚嚣尘上时,唯独邓玉娇案本身,此刻变得静悄悄。

  5月3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16天后,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采写:本报记者 龙志

对话邓玉娇及其亲人——孙女说没被“性侵犯”

  ——本报记者对话邓玉娇及其亲人,家属想给她更名“邓清零”
  发布时间:2009-06-17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在邓玉娇爷爷邓正兰的安排下,本报记者与邓玉娇有了一段简短的对话,但大多问题都由邓正兰代为回答。邓正兰,曾在法院工作10余年,做过庭长,思维缜密,措辞严谨。

  昨日,邓玉娇回家后,特意换上一件平日喜欢的短袖夹克让记者拍照。邓玉娇爷爷邓正兰说,让孙女换套新衣服,是想告诉所有关心邓玉娇的人,她的生活将重新开始。
  邓玉娇愁容散去,淡定地坐在客厅沙发上,偶尔露出浅浅的笑。

  白色T恤,面容清秀,身材修长,21岁的青春女孩。

  昨日中午,在巴东县城邓玉娇爷爷的家,邓玉娇送走几个前来探望的昔日玩伴,从容、淡雅地坐在了本报记者对面。周围,她的爷爷、母亲、继父、大姑陪护着她。

  在邓玉娇爷爷邓正兰的安排下,本报记者与邓玉娇有了一段简短的对话,但大多问题都由邓正兰代为回答。邓正兰,曾在法院工作10余年,做过庭长,思维缜密,措辞严谨。他说,孙女刚经过半天庭审,回答了很多提问,已经很累。

  采访结束,邓玉娇特意换上一件平日喜欢的银灰茄克,让记者拍照。邓正兰说,这是孙女恢复自由的一天,也是孙女新的起点。换套新衣服拍照,就是想通过媒体告诉所有关心邓玉娇的热心人,她的一切将要从零开始。

  为此家人还商量,准备给邓玉娇取个新的名字,叫“邓清零”。

  邓玉娇判决有点出乎意料

  记者:此刻是一种什么心情?

  邓玉娇:(点头)还好。

  记者:对今天的一审判决还满意吗?

  邓玉娇:嗯,满意。

  记者:今天的结果,想到了吗?

  邓玉娇:(沉默片刻)有点出乎意料。

  记者:本来,你预想中会是什么结果?

  邓正兰插话:她一个小孩子,法律方面的又不懂,根本没想过什么结果。

   (爷爷提示,孙女上午刚开完庭,很累,情绪也不很稳定,提问由他来回答。)

  记者:现在每天还在吃药吗?

  邓玉娇:(点头)是的。(大姑插话)吃治疗抑郁和失眠的药。

  记者:现在是不是轻松多了?

  邓玉娇:是的。

  记者:对接下来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邓玉娇:找一份工作,好好地生活。

  邓玉娇母亲 本以为会是缓刑

  记者:对一审判决,家属是什么态度?

  邓正兰:我们家属对结果是满意的,也有些出乎我们的意料。

  张树梅(邓玉娇母亲):判决是公正的。

  邓贵英(邓玉娇大姑):很意外,很欣慰,感谢政府,感谢社会。

  记者:在开庭之前,你们预料会怎样判?最坏的打算是什么?

  张树梅:本来我们家属猜想会是缓刑,“判几缓几”那样的。

  邓贵英:我也经常上网,知道绝大多数网友都是支持我们的,但网络毕竟不代表法律,我们最初的预料不可能这么乐观。

  邓正兰:首先,感谢善良的持有正义感的人们,包括网友,包括新闻媒体,对邓玉娇的关心、关注、帮助和支持。同时也感谢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奔波劳累,为维护邓玉娇的合法权益所做出的努力。

  邓玉娇爷爷 对受害人感到愧疚

  记者:你们觉得,网络、民意对案件是否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邓正兰:这个案子自发生以后,公安机关从一开始就做到了全面收集证据。也就是说,既收集了孙女有罪的证据,同时也收集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证据。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也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体现了人性化。法院今天的判决结果,我认为做到了不偏不倚,客观公正,也是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做到了依据客观情节对我孙女从宽处理,给予她出路,我们感到非常满意。

  但有一点我想强调,孙女在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法侵害的时候,在盛怒之下刺死一人,刺伤一人,特别是刺死这一人,给他本人和他家人带来了不可弥补的伤害和损失,在这方面,我们全家也都感到深深的愧疚和懊悔。

  “有性侵犯意图但没实质后果”

  记者:今天的法庭审判,采信了邓玉娇“心境障碍”、“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学鉴定结果,对这一鉴定你们怎么看?

  邓正兰:我们觉得,这个鉴定是适当的。因为之前孙女就长期失眠,有两三年的历史了,而且精神情绪很不稳定,在家经常跟妈妈发生争执,也长期在服药。这次鉴定是由湖北省和武汉市两所权威机构做出的,我们认为结果是中立的、公正的。

  记者:案情还有一个令外界迷惑的地方,就是两个案发现场,其中在水疗区有传言说邓玉娇就受到了性侵犯,我想知道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邓正兰:我可以肯定地说,没有性侵犯。在水疗区时,他们有抓过我孙女,我孙女有反抗,这个是有,但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行为。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纳闷,我看过几次通告,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对有些细节的措辞不太一样。后来我就到看守所去见孙女,我说你跟我要讲实话,当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孙女跟我肯定讲实话的,她说就是这样,在水疗区那人抓过她,她反抗过,没有外面所传的性侵犯。而且你想一下,当时现场还有七八个人,那么多人在场,怎么可能发生什么事情呢?我当时还就到底是“按倒”还是“推坐”问过孙女,她说的情况还是“推坐”,坐在沙发上就是坐了。我见孙女后跟她讲,是否算自首,光主动投案了还不够,你没有如实供述案情,还是不能算自首,所以你不能说假话,一定要如实地说。

  我后来了解到,前两次通告措辞的不同,因为第一次通告是公安局的,第二次是公安局报给政府,再由政府做的通告,政府的措辞和公安局当然会有所不同,这可能是造成外面一些猜测的原因。

  邓贵英(邓玉娇大姑):说是性侵犯,我们理解是指当时有意图,但没有实际的后果。

  怀疑炒作 解聘律师

  记者:前期的律师被“炒掉”,也有这个原因吗?

  邓正兰:最开始委托的律师,家属是有些不满意的地方。他们见了我孙女后,有些举动和做法我们也莫名其妙,尤其擅自对外披露案情违反了规定。我们甚至也怀疑是不是在炒作,后来就解聘了。

  “孙女自始至终都获优待”

  记者:事件对邓玉娇和家庭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邓正兰:肯定有很多负面的影响。到今天,我们家属心里才彻底踏实了一些。我现在就是想好好休息。

  我孙女出这个事之后,其实自始至终都受到优待。她还没有见过手铐。即使是从野三关送到恩施优抚医院,再从恩施送到巴东看守所,一路上也没有对她用过手铐,很照顾她。

  在看守所,干警们还给她泡蜂蜜水,因为她身体不好。还开导她,宽慰她的心。县委县政府还派了人大副主任崔久红和政协副主席谭春魁轮流值班看护她。

  变更为监视居住以后,县妇联主席刘湘鄂也是带了几名工作人员,一天24小时陪护她。

  “孙女恢复自由后要先治病”

  记者:邓玉娇的以后有什么打算?

  邓正兰:等孙女完全恢复自由以后,首先是治病,这关系她的一生。病治愈以后,再让她找一份好的职业,绝不再让她去那种“下三烂”的地方,要远离那种地方,这次对她自己也是个教训,这次以后她自己也会明白一些事理。

  她的工作,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也很关心,准备帮她找一个相对稳定的职业,目前也还在考虑中。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占才强

南方周末:与邓玉娇案相关——巴东37天

  ——本报记者 黄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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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玉娇案,在法律意义上颇为普通的刑事案子,为何却在短短数天内演变成牵动全国的公共事件,并持续至今?

  公安局局长杨立勇,被当地官场认为最愿意在公开信息方面有所作为的官员,为何却被网络舆论认为是操控邓玉娇案的“黑手”?

  巴东当地官方,何以一度陷入“不管说什么,都会被网民骂死”的窘境?官方意图和民间舆论,该如何良性共处与互动?

  在巴东——风暴眼中的37天里,或可找到若干答案。

  5月10日,邓玉娇就是在这个娱乐城为保护自己,刺死了侵犯她的小镇官员邓贵大。

  此案发生后,官员去色情场所的现象在当地受到了严厉打击。雄风宾馆一方面成了风暴眼中的风暴眼,另一方面也变得门庭冷落。

  2009年6月16日上午,邓玉娇案在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大门围聚了三四百人希望了解开庭情况,人群旁边是穿着便衣维持秩序的武警,气氛严肃。

  法院门口大约一公里的路段,实施了临时交通管制,当有消息传来邓玉娇故意伤害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时,人群仍然久久不肯散去。

  这起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刑事案被当地人称为“三特”(即特殊时间、特殊地点、特殊身份)案件。晚上8点,一位官员在色情洗浴场所被刺身亡,简单的情节聚集了一个重大新闻事件的全部要素。而警方早期公布的相对模糊的案情,又给了公众极大的诠释空间。从5月10日至6月16日,发生了律师忽然被“解雇”、野三关镇打记者、巴东城“半戒严”等事件,公众和巴东政府情绪日趋对立。邓玉娇案逐步演化为邓玉娇事件,巴东政府陷入了空前的信任危机。

  巴东城的37天,是风云诡谲的37天。

●5月21日之前

  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媒体

  5月10日,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这个镇上最有名的娱乐场所发生了民女邓玉娇刺死小镇官员邓贵大的案子。

  对这个很少发生刑案的恬静小镇来说,尽管这是镇上的大事,但没有人想到会演变成一场全国性舆论风暴。

  开初几天,小镇的“麻木”(湖北的一种三轮机动车)司机对一拨拨前来的全国记者不以为然:多大点事儿啊,你们为么子感兴趣?

  巴东官方也没有人认为这会酿成舆论大案,其时对媒体的采访比较开放:

  5月12日、5月18日,巴东警方先后发布案情通报:5月10晚7时30分许,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黄德智和镇财经所干部邓中佳到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要求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遭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邓玉娇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

  野三关镇甚至把邓贵大3人的档案资料调出来给记者;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局长杨立勇也曾接受媒体专访,详细分析案情。

  然而公众的质疑一直无法从相对模糊的案情中得到解释。是烈女反抗流氓官员,还是交易不成争执引发凶案?为什么巴东警方会三次更改案情通报,将“特殊服务”变为“异性服务”,“推倒”变成“推坐”?为何要否认《长江商报》,《楚天都市报》、《恩施晚报》此前的报道?

  南方周末记者调查确认,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都是土生土长的野三关人,作为普通的乡村小吏,拥有的社会资源仅仅局限于野三关这个6万余人的小镇。

  据巴东县司法系统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事情实际上在5月19日悄然发生了变化。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亲自撰写了第三份案情通报,杨对这份通报引发的舆论反弹完全没有预料,写完之后还相当满意。当他请朋友参阅时,网上对这份通报的指责已经炸了锅。

  这位人士说:“他本来是要把这个案子办得透明一些,否则不会主动在媒体上发布信息,还力图将案情表述得更严谨,没想到给自己招来了祸。”如果杨不公布案情,谁也不会怪他,反正不公布信息是政府工作的常态;但他说出来,上级怪他没请示,网民怪他突出了邓玉娇的杀人故意。

  上述人士认为,警方之所以这样做,“不排除基层办案机关干活儿比较糙”,但更主要是出于习惯,目的是想将政府形象从案件中“择”出来。这也是中国基层官员工作的惯例,为了维护一方稳定,基层官员需要很高超的“手艺”,把各利益相关方安抚好,避免有一方不满把事情闹大。这时人情、双方背后的资源等各种因素都会被纳入考量,法律因素反而是最少的。在此案中,警方有四方面的行为成为邓玉娇案演变的重要原因:

  一、起初的案情通报里,只提3人到梦幻城消费,刻意淡化其行为的前因。直到纪委做出对黄德智、邓中佳的处分决定,公众才得知是接受了福成矿业的“吃请”了,而不是简单的“酒后陪他人消费”。
  二、隐瞒4000元的来源。邓贵大作为一名一个月只有一千多元工资的公务员,拿这么多钱去娱乐场所于情理不合。
  三、对黄德智“放任自流”,不加控制。后来公众意识到黄存在问题时,警方已经非常被动。
  四、否认第二次案情通报。一位知情人称,随着案件侦查的进一步推进,越来越多的细节被发现,表述也尽量向准确靠近,这是正常现象。《长江商报》等媒体的报道源于有关部门牵头采访。然而,因为报道和通报有差异,警方只能否认。

  正是这四方面的行为引发了网络舆论广泛质疑,各类QQ群和“邓玉娇”维权网迅速建立,“邓玉娇无罪”、“烈女斗贪官”是最主要的声音。在央视投票调查中,“邓玉娇属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的票数高达92%以上。网友“屠夫”奔赴巴东,慰问邓玉娇家人和她本人。

  这些“异动”,直至5月21日前,均未引起各方“重视”。巴东政府一如既往地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媒体。

●5月21日至5月25日

  “不管说什么,都会被网民骂死”

  邓玉娇案在网上引发舆论热潮后,很快惊动了恩施州公安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委省政府。

  5月21日当天,恩施州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谭先振、纪委书记王建民赴巴东调研。5月21日,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从看守所会见出来,痛哭失声,爆出“邓玉娇遭受性侵犯”的内容,形势急转。

  第二天,巴东政府成立了“邓玉娇案“新闻信息发布中心,抽调县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的工作人员值班接听电话,每晚工作至12时。此前,该案的信息都是由警方发布的,从这一天起改由政府发布,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也正式亮相。

  律师对性侵犯的指控符合网民“烈女抗暴”的想象,巴东政府受到了此前并未有过的舆论压力。

  警方公布的案情和律师的案情披露之间的重大差异在于是否存在性侵犯情节。5月25日晚8时,两名律师在向巴东警方递交黄德智涉嫌强奸的控告书中披露了具体内容,认为黄德智的行为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

  夏霖认为,虽然实施性侵犯的是黄,邓玉娇杀死的是邓,但这里的强奸(未遂)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邓贵大和黄德智属于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对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有无限防卫权。

  是否存在性侵犯需要人证和物证支撑。当时的人证只有黄一个人,物证——邓玉娇的内衣裤被妈妈张树梅于5月22日意外清洗。“这样邓玉娇的供述就成了孤证。”夏霖说,在他发现存在性侵犯事实后,张树梅就被警察带走,随即发生物证灭失这种情况,他不得不怀疑有人在故意毁灭证据。

  5月23日,巴东官方网站长江巴东新闻网在得到张树梅完全同意之前,即发布声明,“解雇”夏霖、夏楠两位律师。

  5月25日,长江巴东网再次发布新闻称张树梅公布新律师上任——湖北省律师事务所汪少斌和刘钢。两名律师的湖北籍身份和官方背景再次引发质疑。

  针对“解雇”行为,巴东和恩施的政法界人士也表示很不妥当,但也相当无奈,“当时的目标就是为了稳定”。

  此时,巴东政府和众多网民的较量也变成了一场混战。

  巴东官方通过官网“长江巴东网”坚称强奸子虚乌有,众多网民则站在两夏律师一边,坚持邓玉娇正当防卫无罪。

  面对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巴东政府一改对媒体的开放态度。一位官员发给某记者的短信颇为无奈:“谁接受采访,不管是说什么,第二天都会被网民骂死。”而据可靠消息,杨立勇接受媒体采访后,被上级批评为“未请示擅自做主”。从此,无论各路记者如何围追堵截,了解信息的官员都三缄其口。

  全国妇联也开始发布信息称“密切关注”邓玉娇案。

  5月24日下午,北京的30名学者、记者举行了“关注邓玉娇案及网络民意研讨会”,会议决定成立邓玉娇案公民司法正义观察团、律师后援团、青年网民后援团、舆论后援团。

  同一天,一名女青年在北京西客站展示行为艺术:浑身被白布层层缠裹,极力挣扎却无力挣脱。旁边是几个大字“谁都可能成为邓玉娇”。

●5月25日至5月31日

  巴东吃紧

  张树梅在和夏霖、夏楠律师僵持阶段,双方一直无法正常联系。夏霖等人希望能当面和张树梅办理解除委托事宜,但无法见到张本人。5月28日,张树梅手书一纸解除委托关系书,寄到了两位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据知情人透露,这段时间,张树梅在一个招待所被“保护”起来,外界人难以接触到她。张树梅的“更换”律师等行为,则要归功于邓玉娇的爷爷退休法官邓正兰,“他在里面做了很多工作”。

  5月25日晚,律师夏霖、夏楠向巴东警方提交黄德智涉嫌强奸的控告书,披露黄对邓玉娇实施的性侵犯细节。控告书引发了舆论“炸弹”,众多网民开始组建旅游团准备奔赴巴东。

  此时的巴东城已经进入了高度紧张状态。锦绣长江饭店的服务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几天宾馆“都被干部住满了”,外地人根本住不进去,宜昌到巴东的航线也已停运。

  但巴东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没有人说,到巴东找不到住的地方”。而对于巴东封城,停运客船的现象,欧阳开平表示,“是天气的原因造成的,湖北在下暴雨”。

  野三关镇也是风声鹤唳。野三关的小学、中学全部放假。该镇三大宾馆之一的龙泉宾馆也“客满”,宾馆服务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是工商局在开会。宾馆的网络被切断,外来人员在野三关出现立刻会有人过来询问。

  “村干部给我们开会说要藏好贵重财物,说是有恐怖分子来袭击。”一位修车司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5月28日,各地媒体记者集体撤离。湖北当地的媒体《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连续发出独家专访邓玉娇爷爷邓正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的报道。该报道称“律师夸大事实,泄露邓玉娇的隐私,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该文立刻陷于部分网民“操控舆论,发布不实信息”的指责中。

  据知情人透露,后来,为了谨慎起见,本地媒体的报道全部经过省委一领导同志亲自审阅。

  紧张状态一直持续到5月31日晚长江巴东网公布了邓玉娇案“防卫过当”的侦查结果,和对黄德智、邓中佳的处理结果。

  5月底,巴东至宜昌的航线重新运营,巴东、野三关的宾馆不再“客满”,野三关的学校重新开学了,两地的紧张气氛终于趋缓。

  据一位巴东官员介绍,面对这次舆论风波,他们是以“维稳”的政治高度工作的,动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6月16日

  邓玉娇重获自由

  虽然巴东法院并未正式公布邓玉娇案开庭的时间,但该消息仍然从网上流传出来。各路记者再次奔赴巴东,令巴东县政府外宣办主任王海波颇为惊讶:连我都不知道何时开庭,你们怎么知道的?

  南方周末记者是第一个向巴东县委宣传部报到的媒体,但记者旁听名额仍然分配完毕。新华社、《人民日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恩施日报》、恩施电视台、长江巴东网获得了8个旁听席位。开庭当天,其他记者只能在法庭外翘首等候。

  据知情人透露,其他的旁听席位在庭审之前就已经落实到了人头上,每个人的身份经过了核查,与本案“无关”的人员没有一人获准旁听。当时做庭审预案时也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法院、公安各司其职,法院提前三天发布开庭公告,按照申请旁听的先后顺序发放旁听证,“谁先到谁领”,媒体记者也不例外,但进入了法庭也不允许拍摄、录音。另一种方案认为法院只负责庭审,旁听由省委负责。获许旁听的8名记者均由省委亲自审定。最终后一种预案被采用。当天,邓玉娇的一些好友也赶到了巴东,但未获准旁听。

  6月16日上午8点30分,邓玉娇案在巴东法院最大的法庭第一法庭审理。

  11时许,法庭内传出邓玉娇“故意伤害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的消息。

  尽管邓玉娇及家人均不愿受访,但一位政法系统的旁听人员向本报透露了庭审现场的情况:辩方律师对邓玉娇做了无罪辩护,和检方的争议主要围绕刑法第20条无限防卫权的规定。检方认为防卫过当,而辩方认为邓玉娇当时遭遇了性侵犯、侮辱、人身攻击和暴力威胁,防卫不存在过当。

  双方的争议仍然在于性侵犯是否存在,但没有展开辩论。“性侵犯和无限防卫权肯定是重点。”这位人士说。但他注意到,律师用了性侵犯这个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而不是强奸。庭上,律师还提出,邓、黄二人涉嫌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没有提具体的罪名。

  最终法院认为,由于凶案现场发生在休息室,在休息室里有较多的人,排除了刑法第20条规定的无限防卫权对象:杀人、抢劫、绑架和强奸这几种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邓玉娇面临侮辱和暴力威胁,故意伤害人致死,属于防卫过当。法院判决邓玉娇故意伤害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法院考虑的法定减轻刑罚的情节包括正当防卫、心境障碍(双相)的精神病学鉴定、自首,以及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即邓、黄二人有严重过错。

  当地司法系统的一些人士也对休息室这么多人就判断出不可能发生强奸提出不同的意见:1994年发生在当地一家饭店的一起强奸案案发现场就是10个人的房间,作案者当着7个女性的面,轮奸了另外3个女性。但这是强奸既遂,邓案中还没发生强奸,法院不宜如此推理。

  尽管对此案的决判外界仍有这样那样的质疑,但邓玉娇本人是满意的。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甚至为能免于刑事处罚感到意外。当日下午16时许,邓玉娇在巴东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上签字,“服从判决”。这意味着邓玉娇案结束了。

●尾声

  “工作经验不足,是一种挑战”

  巴东,终于可以从社会舆论的漩涡中心脱身了。

  回顾事发至今的三十多天,数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巴东政府确实没有料到这样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会引发公众和他们的尖锐对立,“巴东有史以来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毕竟在县里,不是每个领导都受过到民主与法治的训练,不是每个人都是薄熙来,采取的方法有不妥的地方”,“到了后来,事情就变成了一切都为了维稳”。

  巴东县政法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杨立勇作为最先披露此案的官员,一直曾被网络舆论怀疑操控了事态。但事实上,杨一度被恩施政界称为“恩施最好的公安局局长”,他是恩施少有的法律科班出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公安局局长。在恩施政界,比较认可的说法是,杨立勇有限度地突破了政府官场不发布信息的做法,由于体制内对披露的不适应,体制外对披露程度不够的不适应,结果杨遭遇了重大挫折。

  对此,巴东县政府新闻办主任王海波有自己的总结,“这是我们第一次处理这种类型的突发事件”,“工作经验不足,是一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