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4日星期日

浦志强、张思之:就邓玉娇案致夏霖律师

夏霖律师:

  联系困难,沟通不便,师友同道十分挂念。

  目前巴东情况令人担忧,考察你们前段工作,就我们所见,完全合法,无懈可击。信赖你的职业操守,不担心你的业务能力,只是牵挂你们的人身安全。

  经反复商量,建议重点取得家属配合,了解更多案件情况。这是《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赋予律师的职责,你不必顾虑。

  如有不适,请设法电告,我们将随时前往。凡诉讼,终有水落石出之日,眼下不必过于着急。

  关注着你们,相信你们,等你们归来。

浦志强 张思之   
200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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